致咸阳河北区法院执行庭孙家全法官的公开信 孙家全法官: 今天之所以用公开信的方式,是因为我与你们打了六年的交道,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很多事情不能仅仅与你们在十几平米的法庭里谈。咸阳探望权案迄今已经六年,我四次申请执行,还是没有与自己的亲生儿子团聚,孙法官你作为副庭长和承办法官不知作何感想? 从我今年8月19日第四次申请执行已经3个月,从咸阳电视台科教频道10月14日首播《法眼大律师 为了见儿子 法学老师不惜以身试法》已经1个多月,我连孩子的影子都没有看见,请问贵院在这近百天的时间里执行庭做了什么工作?立案后你让我去过三次法院,每次间隔三四十天,每次都不解决问题,每次问你问题,你要么不回答,要么强词夺理。 11月10日在法庭上你通知我要对对方罚款,我问你如果对方还不履行怎么办?你说继续罚款。我说应该要求孩子所在的小学配合执行,比如由老师、法官和我共同做孩子思想工作,对孩子讲明道理,然后接走孩子。你断然拒绝了,理由是不能对孩子强制执行,并且说我接走孩子的唯一前提就是直接抚养人同意的情况下。 好了,说到这里你终于原形毕露了:还是继续拒不执行判决。由有关单位配合执行探望权判决早就是全国法院常用的有效执行手段,在你的嘴里却变成了对孩子进行强制。你还能把法律再歪曲一些吗?你照例不敢把上面你说的话记在笔录里,但是我写上去了并且要求复印。为了掩盖枉法事实,你不允许我复印笔录,我要你拿出不允许复印笔录的法律依据,你不回答。争执的当时,有好几个当事人围观,你只敢说“不可能”三个字。这样做法官是不是太可悲了? 你的技巧无外乎两点: 一是拖时间:尽量拉长每次开庭的间隔时间,并且每次开庭从不解决实际问题,永远不采取执行的实际步骤,这样一直拖到明年3月20日孩子十周岁生日就“大功告成”了。 二是耍赖:在你眼里法律就是能随意揉捏的橡皮泥,把相关单位配合执行等同于对孩子进行强制,更可笑的是还设置一个荒唐可笑的执行前提:对方当事人同意我接走孩子,我才能接走孩子。还拿罚款遮人耳目,谁知道你们是不是真的罚款呢? 如此执着地阻止我们父子团聚并不是你我有什么仇,而是咸阳市公安局法制办主任杨孝明给你们打了招呼,他是我前妻的二叔。事情就这么简单。因为你和你身后的人的枉法,让我们父子损失了长达4000多个小时(相当于170多个整天)的天伦之乐,你和你身后的人自然感到无关痛痒,你们只在意如何献媚权贵,能拖一天就是一天,什么人性、什么良心,完全可以不要。 写这篇公开信只是提醒孙法官,咸阳探望权案已经成为公共事件,11月16日咸阳电视台科教频道重播了节目,这件事会不时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公众还会知晓更多电视节目里没有披露的真相,这个事情最终会有个说法。六年四次申请法院都不执行,无论拿出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都说不过去,更何况还有伪造裁定、暗中结案、殴打报复当事人等丑闻早已传遍坊间。 是站在法律和道德的一方亡羊补牢,还是继续践踏法律、戕害人伦,到最后大现其丑,这个要由孙法官自己去选择,站在你背后的某些人同样面临这个选择。我相信任何一个由自己父母从小生养的正常人都会推己及人、选择前者。请记住: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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