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隆回县人民政府县长马健强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以“尊敬的”字眼称呼您,不是近几天因为关注贵县征地问题的纠纷,我还对您毫无认知。您处庙堂之高,我居草野之远,您是可以改写历史的人,而我只能发出点蝼蚁之声;所以还是称呼你马健强先生更加折中和您的心里有比较舒适的一个感觉。
我想马健强先生不会不知道近年在隆回发生的让隆回名冠中国的事件。如:2009年的隆回县公安局原政委王峥嵘女儿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学的案件隆回县高平镇“邵氏弃儿”事件震惊全国,2012年5月引发国人关注的隆回县金石桥虚假新闻事件。
上述事件都是发生在您来隆回主政之前,但事件产生的原因、产生的后果及给隆回带来的负面效应,不能不引起马健强先生的深思。过去的我们不能穿越回去重新来过,但是目下正在发生的事情,我想马健强先生肯定会有能力办好,所谓公门之中好修行,就看先生想不想去修?怎么修?
近日以《隆回县司门前镇政府非法建垃圾场,政府伙同混混镇压群众,百姓盼清官》为题的文章在邵阳以微信和论坛发帖形式疯传,并遭政府授意大邵网删帖封存。
我认为马先生以及马先生领导下的行政序列的各部门和官员在孙家陇垃圾场设立问题上,存在着不可否认的违规行政行为。
首先是关于选址问题,参考国家标准《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填埋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l、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要求; 2、环境保护的要求;
3、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以增大填埋容量,使用年限应达到相关要求;
4、交通方便,运距合理;
5、征地费用较低,施工较方便;
6、人口密度较低、土地利用价值较低;
7、位于夏季主导风下风向,距人畜居栖点500m以外;
8、远离水源,尽量设在地下水流向的下游地区。
马健强先生您看看孙家陇垃圾场有几点符合要求?
孙家陇乐丰人口参考2012年数据是4000人,垃圾场 距离 四周村民聚集区 不到350米,山坡位置远远高于居民生活区30米以上,相当于居民 头顶一个垃圾场。垃圾场位于居民聚集区东方,属于夏季风上风口,且靠近当地群英水库,如此水源地段,怎能建垃圾场?垃圾场地势高于居民聚集区,不用担心雨水冲刷导致山体滑坡 如广东深圳光明新区滑坡事件再次发生?
其次程序问题,选址应由建设、规划、环保、环卫、设计、国土管理、水利、卫生防疫、地质勘查等有关部门参加。不知道是否有相关 会议文件 及 部门声明?如没有,先倒垃圾再补发?
还有填埋场主体工程与设备,应该先行配置妥当才能倾倒垃圾,怎么可以倾倒几个月在群众的抵制之后才有环保配套措施承诺?其可仅凭“通过镇党委、政府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在此地块修建新的垃圾填埋场”,视4000居民生命健康如儿戏!
再次垃圾场关系民生问题,应该召开孙家陇乐丰村民大会,由村民投票讨论方可执行。岂可仅凭 村支书 孙卫荣 及部分镇干部 一拍脑袋做决定?
综上所述 孙家陇垃圾场 完全非法,仅凭几个村干部人大代表 非专业人士就做出的决定,仅凭镇党委、政府班子集体研究就做决定,完全藐视国法章规胡作乱为。建议停止孙家陇垃圾场 并对现有垃圾进行严谨处理以防止污染水源。
最后是 群众抵制后问题处理失当 及承诺失效。
政府回帖中 提到 不明真相群众 受人蛊惑请挖机将垃圾场进出道路、简易不锈钢门全部损毁,进出口全部堵死,此次事件造成数万元经济损失。假如垃圾场没有上级政府批文,没有村民大会,没有启用公示,那么孙家陇乐丰村所有村民都是不明真相群众,明真相群众 就只有 村支书 孙卫荣 及部分干部了,可惜他们是明真相干部不是群众! 民意可疏可导,听从民众意愿,岂可随意使用国家暴力机关对群众进行打击,岂可授意大邵网进行删帖封存,岂可造谣护卫家园环境的老人受人指使拿人钱财,这样的回复和流氓有何区别?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更怕政府耍流氓!
政府回帖中 所谓的承诺如下:
(1)自来水问题,离垃圾场600米远的一处水井由镇里出钱,请具备资质的单位对水质每半年进行检测,只要发现水质有问题,由政府出钱另找水源;
群众聚集区离垃圾场是350米,你的检查就是离垃圾场600米的水井,那么这些群众的喝水就不用检查了?这些人就不是人命了?发现水质有问题,政府出钱另找水源,意思就是 强行和一个姑娘谈恋爱,人家不同意就强奸,生孩子了 承诺给别人 结婚证?
(2)按时填埋、消毒,热天每三天进行盖土填埋,洒药杀虫消毒,冬天每星期一次;
按你的意思是用化学农药,灭蚊子对吧?农药对水源不是污染吗?用什么消毒,还不是一样增加污染种类?
那些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 岂是你 喷撒农药就能解决污染的?你是用脑袋思考问题吗?
(3)配套设施建设,修好挡土墙,建好两级净化池;(4)先搞环保设施建设再填埋垃圾;
群众反对之后你考虑要有配套设施建设了,那么,倒在那里的几百吨垃圾是不是应该先拖走在进行建设?
不然 所谓的建设 不是强奸之后 再拿结婚证,一样的道理?
(5)填埋时间为3年,到2019年5月1日止,若其间县建好了垃圾发电厂,就提前闭场,将垃圾送往县发电厂。
开始说是15年,现在改为3年,你的合同文件到现在为止,有几个知真相的群众看过?如此出尔反尔让人何以相信?都已经开始在杀人了,还要继续杀3年吗?违规的垃圾场,还要继续存在吗?没有国家的法律法规,仅凭政府党委、政府班子决定,党大于法,政府大于法吗?
回帖一直强调群众攻击派出所,还有一个没有回复的是,政府官员白天和群众沟通,晚上多次有黑恶势力攻击不明真相群众,放火打人。请问,这些势力是知真相的群众吗,还是政府的雇员,怎么成了政府的帮凶了?对这些恶事件,派出所没有任何表示?村干部指使,那么村干部在垃圾场建设中有无贪腐行为,有无利益相关,谁来查查?
马先生,我个人认为本次《隆回县司门前镇政府非法建垃圾场,政府伙同混混镇压群众,百姓盼清官》事件其实还处在引发更大范围事件的发酵期,接近蔓延期,与爆发期还有较大距离;只需您与您领导下的行政序列各部门从速遵循“主动承担责任”、“真诚与民沟通”、“权威部门的认定”、“县、镇、村等部门系统的良好运行”原则就足以平息本次事件。这几点您领导下的行政序列各部门肯定早就意识到了。
马先生,在给您写这封信时,网络上有传:查封了大邵网的帖子,镇压了70岁80岁的老奶奶,您领导下的公安部门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针对未明真相的网络年轻群众。这个不管是不是真实的,也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我认为这恐怕是大忌,只会加速事件的蔓延与爆发。
马先生,身为个体的我的这些言论在您看来或许是无足轻重的,我对国家的法治充满足够的信心,并不断地呼吁以非暴力方式化解社会戾气,希望我们都不会成为“池鱼”。
目前中国存在的问题,并不是您能解决的,但在您的辖区内发生的问题,却是您能妥当处理的。这点我、隆回县民对您应该是信心十足希望十足的。
爱民治国,能无为乎?为无为,则无不治。
马先生,说了很多,错误之处敬请指教。
我饿了,就此搁笔。
顺祝,工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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