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中亮律师 于 2011-5-31 09:32 编辑
沈阳男子驾车撞倒路人后向其扔6枚汽油弹 2011年05月31日 来源:城市晚报 29日,沈阳发生的一起恶性事件引来恐惧、悲伤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串疑问。他撞人后烧车,往路人身上扔了6枚“汽油弹” ,是为了什么?全身烧伤面积达到95%、在重症监护室里伤者,与行凶者是什么关系?有人猜测,这事是因寻仇报复而起。 29日12时许,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南十三路交通岗西侧20米处。两辆消防车停在路边,事发地被围上了警戒线。透过警戒线,一辆牌照为辽AY0548墨绿色吉普车停在现场,车辆已被烧穿,前后风挡玻璃被烧化,后车门附近有一瓶装有黄色透明质液体的白酒瓶子,瓶子旁边放着一个白色桶,车下有一只黑色皮鞋。 据附近门市的目击者回忆,事情发生在11时30分许,一名男子驾驶该辆吉普车将一位男性路人撞倒,司机下车后发现人没死,又上车将两个玻璃瓶子往车下扔。 另一名目击者描述,他看清楚了,司机扔的是汽油瓶,因为扔完之后路人身上的火更大了。”目击者说。还有目击者表示: “扔完瓶子之后,车里还飞出了好多百元大钞,大风把钱都刮飞了,我还看见有人捡呢。” 案件中点火烧车的男子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如果吉普车驾驶人在撞到人后马上送伤者去医院,可能不会面对刑法的处理。但往路人身上浇汽油,就不是交通肇事罪了,而是刑事案件,涉嫌故意杀人未遂。 此外,如果伤者最终不治身亡的话,肇事者将面临死刑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