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中亮律师 于 2011-6-14 09:42 编辑
刑事诉讼法时隔15年大修,有望排除刑讯逼供证据 2011年06月13日 新京报 6月10日,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透露的消息,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将进行修改完善。而记者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启动了包括上述两部诉讼法在内的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工作。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中国最重要的三部诉讼法,已经连续两次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为何要修改三大诉讼法,修改对推动民主法治进程有何影响?今日开始,本报推出系列访谈,关注三大诉讼法修改的焦点、难点和热点。 今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在刑事诉讼法调研中表示,刑事诉讼法修改已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 全国人大1979年制定刑事诉讼法后,1996年对该法进行了首次大修,近年来,学术界和实务界要求再次呼吁大修,佘祥林案、赵作海案、躲猫猫事件背后暴露出来的刑讯逼供、屈打成招问题也指向现行刑事诉讼法的不足。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敏远表示,此次修法有望明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即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方式获取的证据不能成为法院定罪的证据,此外,他建议此次修法要考虑与国际条约的衔接,比如中国已经签署但尚未批准加入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