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中亮律师 于 2011-9-2 21:57 编辑
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之乱象 婚姻本来就是一本糊涂账,《非常勿扰2》中李香山说:“婚姻本来就是错,长久的婚姻就是将错就错”。房子的问题本来也已经很复杂,想当年没有限购令的时候,房价被岳母娘抬起,但限购令刚刚出台,凭空多了一堆的假离婚。现在天朝最高院又掺和进来,出台了个司法解释三,本意是为了指导下级法院审理案件,但是,这样一来,本来就糊涂的婚姻搭上复杂的房子,本来就不平静的“房事”被搅得风生水起,更是难得糊涂咯。
在司法解释三的背景下,房产到底加名还是不加名?税务部门征税还是不征税?那是一片混乱。回头一看,个人认为乱象产生的根源有这么几个:
一是传统观念作祟,房子在老百姓心中的分量太大,似乎有了房子就有了家,房子等于家,等于爱情,等于幸福,等于所有的一切,它就是传说中万能的主,没房子的婚姻等于就炒菜没放油,抽烟没点火,那是残缺不全的。
二是现实问题,老百姓总是说谁谁谁了不起,看人家都是五子登科的,票子、车子、房子、妻子、孩子一应俱全那才算是成功人士,而要想有后面的两子,那最重要的是要有房子,没房子就不是成功人士,没房子就是娶不到老婆,男人不就是在下身多了一坨么,咋鸭梨就这么大呢?
三是本身天朝税收立法自身乱成一团糟,没有严格按照《宪法》行事,天朝税种19个,只有2个是立法的,其他都是各衙门自行说了算,外邦有关税种、税率都需众议院、参议院打架一样讨论才能通过,天朝很和谐,各衙门都有自己的自留地,各不相干,但有时候小兄弟不小心越界了,相互掐架起来,最后伤的是看热闹的沉默的大多数。但就算掐架了,天朝好像没有违宪审查机制去纠正这打架的事儿,我们永远相信天朝的衙门是自律的,是大公无私的,不会掐架的,所以我们不搞那一套,没想到人心叵测,掐起来了,乱就乱吧,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自己的“房事”和谐就行。再说了,天朝如此宽宏大度,给你们一点私有财产,你们还争个你死我活,改明儿都收了,共“产”了,你们都洗洗睡吧。
可能,这次动静有点大,惊到天皇了,天皇发话说:“噢,最近下面有点乱,兄弟,搞一下?”于是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通知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这一规定自发布起开始执行。”这下恩准了,税免了,你们开心了吧?赶快去庙里烧香吧?但客官请别着急找被窝偷着乐,如果征税、免税这么随意,兄弟,此地不宜久留,您还是用脚投票,早点移民吧!移民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您老还是忍着点,还是下班就早点洗洗睡吧。那啥足球就不看了,反正看了也白看。 以上言论不代表发表者本人之观点,如与某朝情况相似,纯属意外;文中所述人物,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至于跨省?房事要紧,您就省了,早点洗洗睡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