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中亮律师 于 2011-10-8 10:16 编辑
居民贪小便宜盗窃电力被判刑 方东系来沪务工人员,工作很不稳定,经常失业。从2007年起,方东开始为居民用电户改动电表窃电,每改动一只电表收费人民币200元至300元不等。几年来,方东帮助用电户改动电表窃电共计有26户,窃电金额共计人民币59,660.97元。 本市一居民孙桐就曾是方东的“客户”。孙桐为了少付电费、占点小便宜经介绍认识了方东,并拿到了方东的联系方式。 2007年初,孙桐的新家装修就请方东来改装电表。方东在孙桐家的总电源开关盒内安装了一只空气开关用于控制用电量,只要控制住这只空气开关就可以控制用电量,想用多少电就可以用多少。可孙桐担心供电局来查电表时,万一被查出有偷电行为怎么办。方东向孙桐担保,供电局来人查电表时,只要将空气开关向上推,电表就能恢复正常,供电局的人肯定查不出来。嗣后,经过电力相关部门计算证明,孙桐的住所窃电金额共计人民币7487.38元。 虹口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方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被告人孙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姚莉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丁倩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其余五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
解析: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2.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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