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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花似玉的梨花姑娘今年二十八岁了,是我这个二十五公岁年轻爷爷的忘年交。星期五的上午,她从上海给我发了一个QQ信息:“老刘,这个星期天我回邵东老家,中午请您来我家喝喜酒。”啊!二十八岁快算剩女了,梨花这乖姑娘终于想通了,我还以为她真的决定终身不嫁呢!熬不住了吧。 星期天,我整理出一套洁净潇洒的服装,把皮鞋擦得贼亮贼亮,刮了胡须理了寸头,在镜子前面一站,宛若年轻了十岁,于是满怀喜悦地往梨花姑娘的家走去,我记得自己住处所临大街的西头就是她的家。 人在走,可是思绪却回到了十五年前。那年小姑娘才十三岁,父母都有工作单位。父母两人因性格不和,一官司打到法院要离婚。因为其父母双方离婚的理由都是怀疑对方有外遇,所以双方单位都必须查清这一说法是否属实 ,我是梨花父亲单位的领导,自己单位的同志是否有男女作风问题自然由我们自己去负责查了。查处的结果是: 双方的怀疑都系“子虚乌有”。梨花父母这一闹,自由恋爱而结婚时积累的夫妻感情破裂了,虽经多次调解,双方依然各执己见,不能自抑心中对己方的愤恨,双方分歧的焦点既不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也不在于是否同意离婚,而在于可爱的十三岁的“花花”【梨花的小名】在父母离婚后由谁带大, 一场争夺抚养权的“世纪大战”哦。由于“花花”聪明伶俐、孝顺漂亮,自小惹人喜爱,小“花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大姑 、小姨乃至他们双方的大家庭都加入了“战团”。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四位老人更是以死相逼,又哭又闹。当年老人们那些因伤心而疲惫的老脸至今依稀可见。 虽然大人们都爱“花花”,可是“花花”心里的痛啊!无以名状!无以名状!一声声的哭闹就象一柄柄带血的锥子,不断地刺着她可伶的幼小的心。她不想离开父亲也不想没有母爱,她想常常和爷爷奶奶相守也不想远离了外公外婆的爱。 有什么办法既可以抛弃这桩死亡婚姻,又最大限度地维护小“花花”和四位老人们爱的权利呢?圆满地解决此案,是参与办案的法官们的美好愿望,法官们难住了。在大家千难万难,无计可施的情况下,老刘我从与小“花花”的谈话中“灵光一现 ”有了启迪。“花花”说过:“爷爷奶奶在乡里,春天和夏天乡里花香又凉快,我在乡里待的时间长;外公外婆在城里,秋天和冬天城里干净又暖和,我在城里住的时间多。”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可以依照“花花”的意愿,将抚养权每隔半年一交换,进行调解或者判决呢! 开庭前,我将这个古怪的想法与法官通了气。开庭时,原、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台下坐满了两家的亲友团。在案件再一度陷入僵局时,我依和法官的约定用手语建议法庭休庭调解,并在调解时适时抛出了这一方案,没想到,在协商解决了“花花”读书的问题后,双方居然一致通过了这一方案,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 案件经过法庭调查后,事实清楚,双方也都同意离婚,本可对抚养权问题以一判了之,但是,主审法官没有这样做,而是在听够了原、被告哭述争辩了两个多小时后,通过巧妙的方法至此案件得以圆满的解决。我以为:“花花”的父母不是没有爱过,只是爱早已离开,人已分居,婚姻已死亡。埋藏死亡婚姻的方法,的确不应是简单粗暴,而就应该是带着爱,带着同情,带着理解去倾听,去调解,让双方平心静气的转身离开……。 到了梨花的家,出乎意料,迎接我的竟是喜气洋洋的梨花那离了婚的父亲和母亲,十五年前那些哭闹法庭的两家的亲友团的成员大都也在,只是苍老了些许。正当我迷惑不解的时候,还是我的忘年交当年的小“花花”给我讲起了这对离了婚的老冤家,让爱重来的“不堪入耳”的罗曼蒂克史。“花花”说:“我研究生毕业后到大上海工作,已经有了自己的白马王子,爸爸妈妈在家里办了喜酒后,我这个二十八岁的剩女也就可以安心出嫁了。”原来是聪明可爱的“花花”用自己不懈的努力、亲情和智慧让破镜重圆……。 喜庆的鞭炮响起,我欣慰地发现,花枝招展的梨花的眼角挂满了幸福的泪水。 邵东法院清辉 以一个身边的真实故事改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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