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当初琼瑶剧流行于民间的时候,不论西施无盐,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蓄起长发。明明知道屏幕上不过良辰美景虚设,她们仍然执著地偏头梳弄一头秀发,抒千种风情以及对爱情的朦胧向往,那时候,每一头垂腰秀发,都是一帘幽梦。我也奋力挣脱“锅盖”的束缚,勉强绑了两条麻花辫子,各吊两颗大红珠子,但是始终没有长发及腰过。这两条麻花辫子也没有活得太久,母亲说我的头发一窝子鸡毛,疯疯癫癫。在她生动形象的比喻式打击和规劝下,我不得不从了她,依旧前面刘海,后面齐耳的发式,周周正正的一个“锅盖”。 初三的时候,忽然所有的女生都剪去长发,从前到后,都是清一色的锅盖头,据说为了节省更多的时间读书。谁知我们班主任说:“但凡有这种分秒必争的精神,便考清华北大也不难了。” 呛得人人羞愧不已,但事实的确如此,她们省去了梳理头发的时间,但用更多的时间和男同学打情骂俏,甚至也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初三,毕竟是情窦初开的年龄。 高中时候,女孩子还是延续传统,以长发为美的,所谓“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就非得乌发如云不可。倘若再配一袭飘逸的白色长裙,有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那便是女神了。我不是丝毫不仰慕这样的风情,可是肥头大耳的人(母亲评语),又没有柔曼的长脖子,似乎更容易走到东施效颦的结局中去,只好藏愚守拙,遵从本分,一年四季一个”学生头“,不容任何一条杂草乱窜,将额头、耳朵捂得白生生的,像捂在土里的草木的芽。 再后来,天下大变,举目望去,再没有一个女孩子的头发,是老实本分的黑色。红橙黄绿青蓝紫,五色斑斓,尤以各种棕色和金色横行江湖。文字赋予黑发那么多的赞美,譬如”青丝”、“云鬓”、“凤髻”,譬如“鬓云欲度香腮雪”,忽然间都变得村里村气,傻不拉叽。有一阵子,我是公司女人堆里唯一没有染过发的一个人,被目为食古不化的另类,我从没打算脱离群众,但群众驱逐了我。其实我不是不接受头发的变色,而是因为本身的头发就够黄,只是黄又黄得不及人家地道。这时候我忽然起了蓄发的心。 蓄发是一个艰难痛苦的过程,长到脖子长度的时候,仿佛脖子被省略了,只是头与肩相连。况且头发老钻到脖子里去,毛毛刺刺的,扎起来又不够长,然而蓄发的心坚定如铁,竟然也熬过来了,从理论上而言,至少也是过肩发,用橡皮筋一缚,人家是马尾,我是老鼠尾巴,即使将它折转挽起,也像是圆溜溜的脑袋上长一个犄角,还有各种碎发旁枝横逸,这种灰败的状况,我居然不气馁,不妥协。公司是做发饰精品的,各种样品在我头上轮番出场。 我没料到我居然会等到短发的春天,各种短碎发忽然成为潮流之最。我一向是被潮流抛弃的人,但机缘巧合,一不小心就顺应了潮流。大饼脸与短碎发并不是天生一对,甚至看起来非常矛盾,比留长发还要悲惨,但我认命了,去同一个店里,坐同一张椅子,剪一个发型,两年间一直如此。 有一天理发师对我说:“全世界都没有人剪碎发了,你也换一个吧。”我不拒绝这种善意,于是改了个齐耳短发,跟十年前二十前的发型如出一辙。虽然不美,但胜在看着诚实可靠,有贤妻良母之气,宜室宜家。 2005年,我又动了改革开放的心,一鼓作气,将头发染成酒红,亮瞎一大片围观群众。一个向来走村妇路线的人,一个淡淡的人,忽然有了一点风吹草动,总是很叫人猜想和打趣。好吧,就算我为谁谁谁染又何妨。 当最后一寸酒红殒于剪刀之下,我便再不打算折腾头发。本本分分的短发,省时间省洗发水,非常经济。稍微有点郁闷的是,理发师的确不能理解“短一点”和“长一点”,要么非常短,几乎要和邻座的板寸头打个平手。要么非常长,仿佛还是进店前的样子不差分毫。 “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这个版本一出,立即招惹出各种情意绵绵,各种柔肠百转,各种你侬我侬,直叫人销魂蚀骨。而对我来说,即使头发及腰,也只能用来拖地了,所以守住这稀稀疏疏的几根短发,彼此相安到老也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