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郭顺香,今年61岁,湖南省隆回县石门乡人、农民。我原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个孝顺的儿子在部队从军保家卫国,有个能干漂亮的媳妇是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原以为这种幸福会延续很长时间直至我离开这个世界,可却因为隆回县交警大队机动车中队指导员范英的出现导致家庭破裂。我从最初的怀疑到看到证据后的沉默、震惊,乃至后背发凉,我简直无法相信:一个国家干部,政法警察,可以破坏军婚,可以涉黑打人,可以公车私用招摇过市,可以有上百万的资金入股公司。我们实名举报却没有相关部门公正的处理,反而遭到了范英的打击报复,是什么让我终日以泪洗面?是什么导致我们求告无门?隆回县委、县政府为什么要偏袒一个知法犯法的人?县公安局为什么不作为?县纪委又是怎样维护纪律的尊严的?每个疑问都像一把尖刀深深地刺进我的心里,像这类问题对于有钱或有权的人来说都很好解决,可我身为一个花甲老人,没有住处,没有钱甚至都没有去长沙、北京上访的路费,希望只好借助广大网友帮我这个老太太伸张正义讨回公道。
范英,男,湖南隆回县石门乡人,现任湖南省隆回县交警大队机动车中队指导员,党员,副科级。 刘林娜,女,湖南隆回县人,2007年与我儿子结婚,现为湖南省隆回县石门乡石门中心小学教师。
我儿子1998年12月入伍,2015年1月转业,原系南京军区陆军第31集团军某部副营职军官。自2011年起至今,范英明知我儿子为现役军人的情况下,强行与我儿媳妇刘林娜交往,最开始我儿媳妇一直拒绝,可他却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由于和长期和丈夫两地分居,也羞于把事情说出来,刘林娜就慢慢地和范英走到了一起并同居。通奸行为发生后,范英就挑拨、唆使刘林娜与我儿子闹离婚。目前刘林娜已经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直接造成了现役军人的婚姻破裂。
我儿子履行着一名军人保家卫国的神圣职责!离开家乡、离开亲人、离开爱人,为了这个国家流血流汗。可是做为国家干部的范英他不知道军婚受保护吗?他不知道党的纪律吗?他当然知道!但是,他敢这么做,因为他在隆回公安系统混了十多年;他敢这么做,自信有一群领导会为他说话;他敢这么做,因为他习惯了做为公安的那种强势! 人人常说“遇到公、检、法,就是没办法”,见识了范英这个警察后,我确实感受到了公安系统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黑!!
没有证据就没有发言权,我儿子与刘林娜长期两地分居,家中就刘林娜一人,范英与刘林娜便在刘的家中(建材市场20栋)非法同居。我儿子在刘林娜的卧室内发现有两人的情侣室内便鞋和发生关系后的卫生纸团,在刘林娜家中的笔记本电脑中存有0:22分的范英写的《竞争上岗演讲稿》(见附件图片),并在电脑上发现大量两旅游的亲密照片(见附件图片),两人在多地经常开房偷情,2014年3月后,两人还在隆回县租房同居。
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后,为了掩人耳目,通过专号联系,范英为手机号15180927070,刘林娜手机号为15180978829,均为交警队的集团号。通话记录显示短信有667条。2014年1月31日8:16,在其短号(6170)的手机有上有暧昧短信。(亲!!2014,我娶你回家!;亲爱的,给妈发个信息,有个好印象。;好呢!亲爱的,2014,我嫁给你!)。2013年2月,在春节期间发现刘林娜的手机18890186566中有两人的调情暧昧短信(互称老婆老公)。(见附件图片)
范英身为国家公务人员这么胆大妄为破坏军婚,实名举报后,相关部门在提供了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不但没有深入调查和处理,还有意袒护包庇,致使范英嚣张到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2015年5月4日20:50分左右,范英叫来一批黑社会人员对我儿子持刀故意伤害,导致我儿子严重受伤,现在还在住院中。试想,现在又有多少年轻的军人在部队服役,远离他们的家人和爱人,如果,人民政府连范英这种破坏军婚、涉黑打人的违法乱纪行为都不严肃处理的话,一定是要让流血流汗的英雄们再流泪吗?那以后谁来维护军队的稳定?谁还能安心在部队服役?谁还敢去从军当兵?
每看一次他们对话的内容和亲密照片,我的心就绞痛一次,我是快要入土的人了,多想人民的政府能为人民作为一次,还我儿子尊严!还广大军人家属一个尊严!更重要的是给军人一个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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