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宾
一男子扒窃进城卖小菜的老太太150元,7月20日,邵阳市双清区法院以犯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龙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龙某系邵阳市一无业青年。2015年4月6日上午,手头缺钱用的龙某蓄意窜至邵阳市一辆公交车上,当车至邵阳市汽车东站时,一卖菜老太太投币时显现手巾包裹着一大包零钞。龙某立刻向老太太靠了过去,用镊子夹走老人的手巾钱包。老人下意识摸摸口袋,感觉钱包没了,即认定刚才从身后挤碰自己的龙某是扒手,立即冲上去拖住龙某的手,在乘客帮助下将龙某扭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经清点,龙某所盗手巾里的钱总计零钞150元。(潇湘晨报 通讯员 邓莉 彭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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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将
宝庆朝天椒 发表于 2015-7-21 13:13 对入室盗窃处罚照此标准判决就好了,这个好像比抢夺罪还判的重,抢夺罪应该严判才行。
毛毛细雨 发表于 2015-7-21 13:26 剁手是最好的办法
刘军 发表于 2015-7-21 13:29 抢一个老太太的,太过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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