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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竹叶青 于 2010-7-28 15:38 编辑
同居试婚,是现今困绕女性的一大话题。
同居的尽头未必是婚姻,太尖锐的话题,无论怎么说都是会赚到一把挨骂的口水。
同居就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去享有婚姻生活。同居试婚,有人欢喜有人悲伤。
享受同居的唯一好处,就是都可以走马灯似的更换男友、女友,因为这是同居做为赢家的头号权利。
同居的生活也许很甜蜜,可以节约日常费用,可以更好更多的了解对方;可以相互的温暖呵护对方,减轻孤独感。但你们的未来在哪里?估计鬼才晓得。
同居,一种糟糕的生活方式:美名未婚,却没有未婚的自由;美名结婚,却没有婚姻的保证,等有一天分手了,因为没有法律保护,什么青春赔偿,财产补偿!都根本没去打官司。未婚的不快和结婚的不快,这两个本应该矛盾的东西,你却都感受了。
即使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至少进入坟墓之前,还有个隆重的、像摸像样的葬礼,还有一些陪葬品和仪式帮助你去天堂过日子。即使离婚了,还有一张纸让你可以为分割财产去打官司,但同居,却是一不留神掉进了一个坟坑,同居时间越长分手的可能越大,伤的越深。
当然了,如果你真的爱这个男人爱到可以付出生命,那飞蛾扑火一次吧,毕竟人生苦短,谁知道这一生,还能不能再遇上一个这么爱的人呢。
不过这世界上也不存在绝对的事情,也有一部分会很幸运,最终,嫁给了这个想嫁的男人。那是皆大欢喜!
希望成为下一个悲情故事的女主角吗?!我---可----不----想
自已是弱势群体,需要法律的保护,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就去找自己的同类吧!没想过婚前同居-------阿门,多准备几个钵子帮挡住暴风雨式的口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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