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三阁司镇西坪村的村民。2008年由乡政府招商引资,投资人李某在对我村村民承诺不影响和污染环境的前提下,在我组境内开办页岩砖厂。2008年8月份开始建成投产,投产后由于排放不达标,燃煤所产生的二氧化硫(有可能有别的有害气体)对其厂区周边甚至更远地域内树木造成成片死亡,连距烟雾排放点200米远的竹林也成片成片的死亡,受损面积20多亩(另附照片为证)。现在我们要求厂方立即停工,停止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整改生产设施设备,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我们多次与厂方协调无果,且厂方态度言语粗暴。只好于2015年3月12日将报告送至三阁司乡企业办及乡人大,要求当地政府为民做主,督促该厂进行整改,至今未见任何整改措施及回复。其实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村民,大家应该配合并支持任何合法企业的合法生产,只不过企业的发展不应以牺牲当地的环境,牺牲当地村民的健康为代价。令人不理解的是,砖厂如此明目张胆的直接排放(照片看得到直接排放的浓烟),造成如此大面积的林木死亡,居然可以不顾村民的极力反对,继续开工生产,难道砖厂老板石某是有什么传言中的后台吗?我们只能寻求现行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相关职能部门来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在目前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下,在全民对环保意识认知的普遍提高下之下,全民都在积极治理雾霾之时,要想再这样不顾当地的生态环境,不顾当地村民的身体健康,我们将不惧怕任何后台,不停举报,哪怕要到环保部,为了我们的子孙后辈能有一个安居乐业的良好生态环境,我们认为都是值得的。
要知道燃煤排放实际上就是形成雾霾“元凶”,连国家电力的主要组成部分——火电,都在逐渐淘汰燃煤机组而向新能源转型,我们有什么理由去姑息一个原始的、给环境造成污染的、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的小砖窑呢?
作为公民,都有保护好生态环境、爱护和捍卫自己美丽家园的责任和义务。特请求长沙市及邵阳市各级领导,各部门来现场查看,督促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停止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留住蓝天留住白云留住青山,切实在保护好林木绿化的同时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以上要求请相关领导关注,为感! 现就砖厂非法生产经营有关情况举报如下: 一、所签订的合同法律上是无效合同。合同上的乙方:隆回八一页岩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从未取得工商部门的核发的合法登记证书。在国土、安监、环保部门的采矿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和环保评审合格都没有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自2008年至今完全属于非法生产经营。并且国家工商登记政策明文规定:像“八一”这样有特殊意义的词语或名称不能作为企业工商登记用。实际上只是当时的县武装部的个别领导参与其中,用来欺骗不懂法律的百姓而已。 二、噪声污染防治未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可有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中可有相应处理措施?附近居民反对意见很大,上访4年至今未予解决!
三、烟尘污染依旧
1、砖厂离村民住房太近,直线距离只有500米左右,最近的不到100米,且砖厂在坡上,一旦刮风下雨砖厂内的黑灰就近飘入家中,雨水冲刷对农田污染相当严重2、烟筒排放根本不达标。本地区多风,风一压,再加点小雨,烟就往居民家里窜,烟筒为废旧薄铁皮筒刷漆,易锈蚀损毁,是个临时诓骗上级、堵受害村民嘴巴的玩意而已。3、脱硫除尘设施效果不好,果树、树木和蔬菜干枯死亡的现象相当严重。此外,为降低生产成本,八一砖厂在厂房顶排烟口附近设有一块钢扣板,上级没有检查时就从该处就地面排烟,未经脱硫除尘设施,上级检查时即扣上钢板,致无人察觉。该砖厂2008年生产,2013年建烟筒及配套脱硫除尘设施的目的是为了蒙混过关,干的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以换取验收合格的批复作为其污染环境的保护伞,认为可以从此逍遥法外。
为八一砖厂及至有关领导与部门的所作所为与新《环境保护法》及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重在民生,建设环境友好型的美丽中国的指示精神背道而驰。特提出强烈控告,恳请县环保局领导能指示相关部门查明事实,依法撤销关闭八一砖厂,并责令其赔偿对我们造成的健康、财产等各项损失;并调查国土环保安全相关部门在此事上的不作为!
4最重要的一点就是2008年后,受污染的西坪村及相邻的石岭村的癌症病人陡增,不知是否与这个砖厂污染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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