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怀化至邵阳至衡阳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运维工器具)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铁路公司-2018-10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怀化至邵阳至衡阳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怀化至邵阳至衡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261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新建怀化至邵阳至衡阳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4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铁路建设基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运维工器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怀化至邵阳至衡阳铁路西起怀化枢纽怀化南编组站(不含),东至衡阳枢纽颜家垄站,正线建筑长度约313公里。全线正线设计大中桥梁218座计90.71公里,隧道40座计84.70公里;正线桥隧总长175.41公里,桥隧比55.08%。设怀化南、安江、江口、洞口、石下江、隆回、邵阳西、邵阳、邵阳东、邵东、书院、库宗桥、西渡、松木园、麻元、颜家垄共16个车站;总投资306.6亿元,建设工期4.5年。由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 2.2 招标内容:运维工器具(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原已购买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继续参加本次投标,请于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带齐相关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更换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1 月11 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月11 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曲塘路1001号 邮编: 410008 联系人:林旭 电话:0731-82363377 传真:0731-82363317 电子邮件:hk6339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编:100055 联系人:刘工(售卖标书)、区工、温工 电话:13600487989、15975579795、020-87623263 传真:020-61335253 电子邮件:crmscgz01@... 2018年 12 月14 日
新建怀化至邵阳至衡阳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运维工器具)二次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招标货物经销经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所参与投标的车辆必须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得公告,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车辆改装技术及安全规范,且公告在有效期内。。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两年(2016-2017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有效的审计报告,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两年经营无亏损;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需具有汽车的供货业绩。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参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其它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 /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16-2017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两年企业未发生亏损,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证书;。 6.供货业绩要求:限界测量仪、高空作业平台须具有近三年(2015-2017年)铁路大中型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与业绩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影印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供应商。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2)须提供限界测量仪、高空作业平台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提供授权书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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