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彤)2012年8月25日,湖南邵东少女廖玲(化名)向警方报案,称自己被刚认识的彭某超强奸,邵东县公安局红土岭中心派出所以涉嫌强奸立案。 7年过去了,廖玲始终没得到关于这起案件的调查结果,而嫌疑人彭某超已当上了镇司法所负责人。当地政府公告栏显示,彭某超在邵东县火厂坪镇任司法所所长。 今日(6月20日),邵东县委宣传部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彭某超并非司法所所长,只是工作人员,已经被停职接受检查,将继续调查核实,依法处置彭某超涉嫌强奸案,“县里领导表明态度,对这个案件不袒护,不冤枉,依法处理”。 彭某超则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一切以调查结果为准,他已被停职配合调查,“嗯嗯,停了”。 邵东当地政府公告栏中显示,彭某超为司法所所长。 受访者供图
少女报警称被刚认识的男子强奸 廖玲(化名)的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2012年8月25日傍晚,廖玲在朋友周某的带领下去KTV唱歌,彭某超也在此行,这是廖玲第一次见到彭某超,随后一行人去邵东县明月酒店上网。彭某超在其他人外出买食物期间,返回酒店房间要求廖玲做他女朋友被拒,随即对廖玲实施了强奸。 家属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廖玲自述中,廖玲称:“他就把房间门锁住,并在房间里追赶我,随后我躲进厕所并把门反锁,彭某超就把门踹开,然后……对我实施了强奸。后来朋友回来帮我报了案,警察……盘问彭某超,也询问我到凌晨四点。” 廖玲户口簿上登记的生日是1998年8月2日,但其本人和家属都强调,登记的是农历生日,案发时,她并未满14周岁。 7年后嫌疑人成镇司法所负责人 廖玲的哥哥称,2012年8月27日,邵东县红土岭中心派出所刑事立案,案发时彭某超是现役军人,2012年10月中旬,案件被移送至部队。随后再也没有得到回复。 2019年,廖玲家人发现,彭某超担任了邵东县火厂坪镇司法所负责人,照常结婚生子。 2012年,邵东县公安局将廖玲被强奸案移交至彭某超服役部队。 受访者供图
廖玲哥哥提供的两份移送案件材料显示,2012年10月15日,邵东县公安局出具了给部队相关机构的《移送案件通知书》,其上写道“我单位于2012年8月26日受理了廖玲被强奸案,经审查,该案不属于我单位管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9条第2款规定,现移送你单位处理”。随后,解放军某部队政治处回执称,2012年10月18日收到此案案卷共48页,盖有该部队公章。 据财新报道,2019年3月底,邵东县副县长曾带领公安办案人员,在某部队拿到了一份证明,其中内容大致为:彭某超于2012年12月正常退伍,在彭某超涉嫌强奸廖玲一案中,部队多次找当事人廖玲走访调查,查实证据不足,彭某超无违法违纪行为。还盖着某部队的公章。 廖玲的哥哥表示,上述证明出具前,没有人找他们了解过案情。 廖玲则在事发后辍学。 邵东官方:县领导表态,不袒护,不冤枉 今日(6月20日),彭某超在电话中向新京报记者表明,他不会对这件事透露任何消息,一切以调查结果为准,他已停职配合调查。对于是否认识廖玲,是否存在强奸一事,均不予回应。 新京报记者拨通廖家人提供的彭某超母亲电话,对方称“不认识彭某超,也不是她的母亲”,随后挂断电话。 廖玲的哥哥告诉新京报记者,彭母当年在案发后,曾多次提出可以金钱赔偿,想要廖家人不再追究责任,“想让我妹妹写谅解书,或者让她说谎说是跟彭某超谈恋爱,吵架了,但我们家没同意。” 6月20日,邵东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谢伟宏告诉新京报记者,据他了解,事发时彭某超是现役军人,按照规定,公安局将案件情况及证据一并移交给部队,并收到了部队出具的确认回函。 某部队收到案件材料后提供的回执,显示案件材料共48页。 受访者供图
邵东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介绍,2012年,廖玲家人报案后,公安机关确实以涉嫌强奸立案调查,案发时,廖玲是否满14周岁尚在调查中,目前,彭某超已被停职接受调查,“县里领导表明态度,对这个案件不袒护,不冤枉,依法处理”。 新京报记者从邵东县委宣传部获得一份通报材料,其中称邵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县司法局、公安局、火厂坪镇、组织部、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调查相关情况,依法依纪对涉案人进行调查处理。 通报中称,涉案嫌疑人彭某超,1988年生,2012年12月从部队退伍,2015年通过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现为邵东县火厂坪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司法所工作,并没有被任命为司法所长。 2012年8月26日,邵东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立案侦查。案发时,彭某超为现役军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到彭某超原所属部队,部队也向邵东县公安局出具了移送案件通知书(回执)。 2019年3月,邵东县公安局又派人专程到彭某超原所属部队了解情况。下一步,邵东县将继续与彭某超原所属部队对接衔接,调查核实,依法处置彭某超涉嫌强奸案。 新京报记者 张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