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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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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爆料原籍隆回横板桥人周益强拆除其母的宅基地重建而被村民反对和举报。根据举报信及政府的回复有两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1、当迁出的户口继承宅基地再推倒重建的法律风险;2、疫情期间聚集人员施工的防护风险。举报信及政府回复如下(原举报信链接:http://www.longhui.gov.cn/u/wlwz/show/bb66529a6fbcbb08017047f70c92007d)。
举报信:
隆回县领导:
兹有周益强(原籍隆回县横板桥镇南扇村五组,其户口迁出二十多年)于2020年2月将本村村民廖付华(女,系周益强母亲,于2020年1月逝世)的房屋拆除,现已推平并准备挖基础建房。 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周益强已不符合在南扇村占用农村集体宅基地重新建房的要求。
其理由如下:
1、本村村民廖付华已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周益强并非本村村民,周益强作为本村村民廖付华的子女,可以并只能继承廖付华的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不能继承单纯的宅基地使用权。 原廖付华名下的集体土地房屋,在周益强依法继承后已经被自行拆除已经灭失,现仅剩单纯的宅基地使用权,而周益强作为非本村村民,并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占用本村集体土地建房。
2、本村村民廖付华已于2020年1月份逝世,无论其生前是否有报批相关建房手续,均因其逝世而自动失效。即周益强不得利用原以廖付华名义申请的建房手续,更不得利用以廖付华的名义强行占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建房。
3、周益强强行占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建房的行为已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损害了本村集体组织及所有成员的切身利益,其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的行为在当地带来及其负面的影响,决不给损人利己的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综上所述,作为隆回县横板桥镇南扇村的村民,所有正义之士都对此表示强烈的谴责和坚决的反对,希望主管此工作的政府部门对其立即调查、制止并给予严厉查处,以免铸成大错!希望还南扇村全体村民一个公道,以维护法律法规的威严,树立政府以民为本,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行政理念。
致礼!
政府回复:
尊敬的来信者:
获悉“关于周益强违规建房的举报信”一贴后。横板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扇村村民廖付华是周益强(原籍隆回县横板桥镇南扇村五组,其户口迁出二十多年)的母亲,其在南扇五组拥有老宅一座,因老宅年久失修,不能满足生活需要,所以户主廖付华于2019年2月写出了老屋原址翻新的申请,经原横板桥国土资源所受理核实后于2019年7月2日由原横板桥国土资源所办理核发了户主廖付华建房批准书,其核发的建房批准书四抵清晰准确,真实有效。因为农村建房的风水一说,2019年新建房屋向不开,至原址翻修未能实施建设,计划在2020年进行修建,恰逢廖付华本人由于身体原因,于2020年1月逝世,廖付华已无住房需要。
二、政府意见
1、由于廖付华本人已逝世,其户下并无家庭成员为南扇村村集体的一员,其户下集体宅基地和承包地使用权应归集体所有。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周益强作为廖付华的子女但不属于南扇村村集体成员,只能继承廖付华的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3、目前廖付华老宅已经推平,还未在原址重建,下一步我镇将继续跟踪观察动向,如有违规建房,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同时感谢来信者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横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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