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湘巴佬 于 2014-10-24 10:43 编辑
由邵东县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邵东县公 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邵东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规范县城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从10月13日起率先对兴禾大道开展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从 10月13日到19日,为集中宣传劝导期,21日将对在兴禾大道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陋习进行包括经济处罚在内的严厉处罚,对每次不文明行为罚款为 20元至100元。据了解,继兴禾大道集中整治之后,陆续将在金龙大道等其他县城主要街道实施此类集中整治。 规范和整治主要针对与以下行为: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罚款20元。 1、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 2、擅自在城市建筑物,电线杆等设施上张贴、涂写、刻画和张挂物品的,擅自在市区散发广告,宣传品、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3、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罚款50元。 1、在市区乱倒垃圾、粪便、污水、焚烧垃圾的; 2、在道路上随意摆放广告牌,堆放物品、建筑材料等堆放在护栏围挡外的; 3、单位、门店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或落实不到位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罚款100元。 1、门店出店经营:擅自摆设摊点,占道经营的; 2、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擅自修剪或砍伐城市树木,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向车外抛弃、倾扫废弃物、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4、乱停、乱放交通运输工具,影响城市市容的。 由于21日邵东突降大雨,未能上街进行执法。22日上午9时,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与市容和环境管理局联合对其不文明行为进行正式处罚。在兴禾大道与金 龙大道的红绿灯口看到,有相当一部分行人无视红绿灯,不走斑马线,有相当一部分的摩托车、三轮车无交通安全意识,为抢赶时间,横冲直撞于十字路口。在处罚 现场,一位王姓中年男子无视红绿灯,不顾劝导员的劝阻,执意行走于斑马线,成为了我县有史以来行人闯红灯被罚款的第一人。王先生对这“突如其来”的处罚一 时很不能接受,但经过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安全讲解,王先生在理解了闯红灯会造成不安全的重要性之后、神情紧绷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爽快的从口袋里掏 出20元钱,并说:“有了这次的安全讲解和处罚,让我对闯红灯的危害有了深刻的认识,我下次再也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了。”在对随意乱扔垃圾和摩托车、三轮 车闯红灯的执法过程中,也有少数人表示不能接受,执法人员也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律宣传,随后要求违规人员留在执法现场亲自参与劝导和学习。 创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提升城市综合形象,光靠职能部门一厢情愿的宣传和劝导是不够的,必须要有对其违法、违规的相应处罚,更要有市民以所在城市为家的心态,自觉遵守,共同爱护,全力支持县 委、政 府对县城“两创”的要求,齐心协力建设和谐邵东,美丽邵东的新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