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1日,邵东县教育局党委就职业中专10月10日晚六名学生宿舍殴打侮辱女生校园暴力事件召开专门会议,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对学校校长、团委书记、班主任、宿管员4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处理,同时安排邵东职业中专学校政教处两位同志陪同受伤学生及其家长到湘雅二医院检查治疗。
学校宿舍管理员系临聘人员,事发当晚检查工作不细,未及时发现并阻止暴力事件的发生,且在学生家长到校时没有及时向学校报告,责令辞退; 班主任此前已经发现当事学生与寝室其他人员有矛盾,没过多关注处理,致使矛盾进一步恶化。在获知事件发生后,又没有及时报告学校并妥善处理,责成职业中专解聘其班主任职务,取消2016年度评先评优晋级资格,并通报全县;
学校团委书记兼管学校政教工作,当晚值班,未尽到工作职责,没有及时妥善处置,县教育局决定免去其团委书记职务; 校长对学校管理不到位,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不够,对此次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局党委决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其向教育局党委做出深刻检查,并通报全县;
同时,县教育局责成职业中专依校规校纪,对涉事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经邵东警方查明,10月10日上午,邵东职业中专高二某班学生李某(男,15岁)、佘某(女,16岁)因违反课堂纪律被班干部小晴(化名)登记在册。随后,佘某与该班金某(女,16岁)等5名女同学聊天时,金某提议晚上去宿舍“教训”小晴,其他人员均附和赞成。李某得知后,要求金某等人将“教训”过程拍摄视频。当天晚上10时许,小晴回到宿舍后,佘某、金某等6人在宿舍轮流殴打小晴并拍摄视频。
事发当晚,小晴被送到县人民医院诊治,学校派出人员前往医院探望抚慰。据医院诊断,小晴的伤情主要为软组织挫伤。 邵东县教育局在接到情况报告后,立即派出工作组进驻该学校,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组织学校先后召开行政班子会议和全体教师会议,布置了协助学生治疗、心理辅导及其家长的安抚等工作,并对照《邵东县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彻底排查、完善治理措施。 县教育局于明日召开全县教育系统校风校纪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专题通报“10·10”校园暴力事件,全面部署开展校风校纪整治行动,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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