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起初我不相信,但是现在我不得不信。 我叫张惠玲,女,现年34岁,在是一名小学教师。我丈夫杨贤勇,系武冈市宣传部外宣组公务员。2009年我们相识相恋。相识之后,他经常中午来到我原工作单位陪我工作,送吃送喝,对我关怀备至。相处一段时间后,我被他的行为所打动,同意跟他交往。恋爱过程中,他一如既往地照顾我,呵护我,我们俩人感情好的让身边的朋友都羡慕,在众人的祝福中我们登记结婚了。 我本以为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可婚后,逐渐发现他自以为是、自私小气、把钱看得太重,脾气暴躁、蛮横无理,道德败坏。 结婚时,他知道我父母给了我两万元压箱钱。于是非要我把钱全部拿出来才肯请客。对于收到的人情钱,包括我娘家的人情钱,一句话都不说就全部收在他自己手里。刚结婚,我们没房子,借住到我父母家。我们在那里吃住,父母没问我们要过一分钱,他却从没主动提出要交点生活费,遇上过节或我父母生日时,他也从没主动提出要给父母拿点过节或生日的钱。还经常以业务为由回家很晚,我劝他,他就说我什么都不懂,进而对我破口大骂。结婚后第一年过年,因小事他在我娘家大发脾气,打烂我娘家的玻璃,谩骂我一家人一个多小时。大年初五在我娘家舅妈家吃年饭,他喝了点酒就当着我一桌的长辈对着我母亲辱骂。我们家庭生活中一有矛盾,他总是要牵扯到我父母身上,不光是骂我,连带我父母他都要骂,对长辈根本没有一丁点的尊重。2012年7月,我在娘家找一些考试用的复习资料,他认为我不照顾儿子,径直跑到我娘家来当着我父母的面指着我的鼻子骂了半个小时,后又骂我一家人都是猪,骂我娘,当时我父亲气得差点晕倒。女儿有病,他始终认为是我和我母亲没照顾好,不仅多次咒骂,还扬言要找我娘家一家人的麻烦,若女儿的病治不好,要我一家人付出代价,要我们一家人死。我们买房后,他自己买了个保险箱将家里的钱财、财产凭证等全部锁起来,钥匙他随身保管。保险箱禁止我碰,也不让我看里面的东西。他工资比我高,却说要还房贷(一月仅一千左右),家里生活费要我负责。我怀女儿期间在乡下上班,食欲不好,加之半年没发工资,问他要点钱养胎他都要我写欠条。我和他之间一有分歧,他就对我拳打脚踢,甚至连我怀孕哺乳期间都不放过。 最让人气愤的是,在我怀上女儿才五个多月时,他威逼利诱我以共同房产配合抵押贷款20万元,说是去放高利代,钱滚钱,但详细情况拒不告知,并不准询问(有录音为证)。在生女儿的前几天还因小事动手打了我,导致女儿出生时缺氧。去年下半年都是我带女儿在外地治病,过年回来后,他就给我送三次离婚协议,里面都是有利于他的约定:房子及健康的儿子归他,车及体弱多病的女儿给我,双方互不付抚养费。今年暑假,逼我拿两万块钱出来给女儿治病,我拿不出,就扬言要跟我离婚,要跟我平分女儿的医药费。我不同意离婚,他主动起诉离婚,但在起诉状中对共同财产只字不提。庭审过程中,见我提交证据后,他才不得不承认贷款的事实,并说贷款20万元已全部用完,还欠8万利息,至于钱具体用到哪里去了他说要我提交证据。真是岂有此理! 最道德败坏的是,我们离婚纠纷开庭后,见离婚目的一次起诉达不到,趁我在学校上课的时间,他把家里所有的东西:沙发、电视、冰箱、热水器、柜子、洗衣机、床,甚至水笼头等所有物品(后附照片)都搬进他自己另外租的房子里,想强行制造分居事实以达到二次起诉最终离婚的目的。对给他生儿育女的妻子完全不管不顾,把家里的东西搬走,自己享受,可见此人道德如何败坏!回来看到空荡荡的家,我就跟他联络,要求他把东西搬回来,但他根本不予理睬。我于是去找他单位领导汇报这件事情,要求他先把家里搬走的东西搬回,他仍然拒绝,领导出面协调也只是搬回两件而已。为协商寻求调解方案,我找他要求其把用共有房屋抵押贷款的二十万元的去向讲清,并要求他共同承担因买房及工作等原因在我父母及姑父手上借的约八万元的借款。他不屑一顾,还提出我同意离婚则可告知二十万元的去向。最后,他自己列了一张表,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说女儿治病花了十多万,后面又说女儿治病花了三十万。简直无耻透顶!根据我自己记账和医保局报销资料,女儿治病总共用了七万左右,医保局报销三万多,而我一直负责女儿在外治病的生活费。他自从2014年房贷还清把房产证拿去贷款二十万后,到如今,工资基本没有拿出来用。连到长沙去给女儿治疗吃个饭喝瓶水的钱都记在这笔二十万的贷款帐上。而我每次去找他,他要么避而不见,要么反锁办公室门窗不见面,并且威胁我,他不在家里住,也不准我到家里住!期间他还让他母亲、姨娘、舅舅和表兄弟等10来人围攻我刚从医院做完手术回来的父亲。还多次教使我儿子不接我电话,不与我见面。儿子是我生的,他凭什么这样做?我把他的事迹发送到网上,他又千方百计找人删帖,自己做了的事情还怕别人知道! 我在这里诉说我的婚姻故事,希望广大的女性同胞能引以为戒,也希望有关部门和媒体能出面帮助一下我这个弱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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